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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荒古巨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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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刘华和铁木已经离开了,现在只有木夜和贞贞在一起悠悠走着。

    在那天从包子铺出来的下午,他们酒楼饮酒的期间接到了一只飞鹰带来的纸条,好像是要刘华和铁木与他们家族的人汇合,据说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相商。

    本来刘华和铁木是想木夜与他们同往的,说相互之间有个照应。但他委婉地拒绝了他们的提议,因为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,不管是现在的木夜或曾经的夜风都是如此,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。于是那天下午,一行四人都到了城外。

    “夜风兄,我与铁木先行一步,届时在风华酒楼为你接风洗尘!”刘华说完,转身就踏入了听风兽背上固定的木屋之中。

    因为赶时间,他特地去驯兽场买了一头听风兽,当时就付出四十金,使之极其肉痛。

    刘华进了木屋,挥手示意铁木也上来。而铁木却没有跟着上去,反而转身面对着木夜,上前一手按在他的肩膀上郑重地说道:“多注意自己的身体,即使你是病公子也不要一直病怏怏的。”

    这一句话说完,铁木也进了木屋。

    “再见!”

    “再见···”木夜挥手告别,而他身后的贞贞也学着挥手告别。

    一阵大风凭空而起,听风兽五六丈的双翅扑腾了两下,就如利箭一般破空而去了。相比之下,他在紫云大陆乘坐的蓝眼巨鹰就弱爆了,不仅是体型和速度,还有平稳度都看得出相差很远。

    突然有些像人去楼空了。虽然这里没有楼只是一片荒凉的空地,而且还有两个人······木夜的心莫名空空的,似乎有些不习惯刹那间的安静。他转过身看见贞贞,心又蓦然充实了起来,有一个乖巧的女孩陪着很温暖啊。

    他不禁内心苦笑:“才多少时间,你就不习惯孤寂的日子了吗?”

    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当初的他了,经过三个世界已经像是三个人的综合体,虽然还是以南荒世界的他为主导,但在个性方面也变了不少。

    “贞贞呐,陪公子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不理会贞贞的反应,木夜牵住了贞贞的手,一步步走着,在这夕阳之中想走到永远。

    ~~~~~~~~~~~~~~~~~~~

    晨光点亮了黎明,带来了新的一天,也预示着又一天的征程。然后清晨的风絮徜徉在林间荒野之中,轻轻地唤醒了万千生灵,于是这世界开始有了生机。

    因为身体原因,木夜也购买了两头用于载人的异兽。一头俊逸非常的独角白马和一头慵懒的白毛狗放大版--白雄。因为贞贞喜欢毛茸茸的的东西,所以她选了长满白色长毛的白雄。而他因为一直都没有骑过马,一看见卖相不错的独角白马,也就一冲动买了。

    白马王子,骑上独角白马的木夜还真有几分这般韵味,难得对着贞贞臭美了一番。他本来以为这四肢健壮的独角白马,怎么都会比身躯庞大且笨拙不堪的白雄快吧。但事实却正好相反,白雄远远地将独角白马抛在了身后。

    幸好贞贞乖巧,懂得等她的公子,不然···

    其实这并不是因为独角白马太慢,而是看似笨拙的白雄太过于快了。难以想象,一头如棉花云般臃肿的生物竟然有如此速度!

    行进之中的白雄就如同一道白光,快速而直接。贞贞坐在它身上没有感觉太大的震动,宛如奔跑在平地上一般。木夜却没有那么好运了,他骑的独角白马先不说没有白雄快,就是那个震动的频率与白雄的就是两个极端!上串下跳已经不足以形容独角白马的奔跑了······

    坐了没有多久,他就忍不住吐了。而那个呕吐的劲头,都几乎让他半死不活了。这个情景可把贞贞吓了一跳,她急忙从白雄背上跳了下来,到了他身边扶着他,又递过来一袋水。这让他在心里感叹,找了一个乖巧的好侍女啊···

    “这身体真是差到了极点,骑马竟然都会吐?”木夜接过水,已经无力吐槽了。

    “公子好些了吗?”贞贞看着狼狈不堪的木夜,眉头微蹙,有些心痛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没事了,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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